蔡工 13378656621

美国加州限制在纺织品中使用PFAS!

发布:2022-10-11 09:40,更新:2024-05-16 10:00

2022年9月29日,美国加利福尼亚州州长批准AB 1817号法案,目的是往加州《健康与安全法》第104节第3部分中增加第13.5章,其主要内容是自 2025 年 1 月 1 日起禁止制造、分销和销售含有全氟烷基和多氟烷基物质 (PFAS) 的纺织品。该法案的具体内容如下:     适用范围:  “纺织品”是指通常用于家庭和企业的纺织品类型,包括但不限于服装、配饰、手提包、背包、窗帘、浴帘、家具、室内装潢、床上用品、毛巾、餐巾纸和桌布等。  以上纺织品不包括:  • 受更安全消费品法案管控的地毯和用于加工纺织品或皮革的含有PFAS的处理剂;  • 车辆法规定义的车辆的组成部分;  • 港口及航行规则定义船舶组成部分;  • 工业应用中使用的过滤介质和过滤产品,包括但不限于化学、制药以及环境控制技术;  • 用于实验室分析和测试的纺织品;  • 体育场遮阳棚或其他建筑织物结构。     管控要求:  禁止以下任意一种情况:  • 纺织品中有意添加PFAS;  • 纺织品中有机氟总量高于:  (a) 100 ppm,从2025年1月1日起实施;  (b) 50 ppm,从2027年1月1日起实施。     豁免:  2025年1月1日起,如用于严重潮湿条件下的户外服装附有PFAS的信息披露和“使用了PFAS制造”(“Made with PFAS chemicals”)的声明,则可以销售至2028年1月1日。     

联系方式

  • 地址:深圳市宝安区航城街道九围社区洲石路723号强荣东工业区E2栋华美电子厂3层
  • 邮编:581026
  • 电话:075523312011
  • 业务:蔡工
  • 手机:13378656621
  • 微信:gang767
  • QQ:591667757
  • Email:caihuigang@xktest.cn